招生章程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发布: 2020-04-28 21:23:13 作者: 超级管理员 点击: 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070

第五条  学院地址:曲阜市石门山风景区  邮编:273115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院成立时间:1998年7月经原山东省教委批准成立曲阜远东工商外语大学;1999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学院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创办山东农业大学远东工商外语学院;2000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

1)学院现占地623亩,有三个校区(曲阜石门山校区、曲阜高铁校区、邹城校区),在校生10294人,建筑面积11.88万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2804万元;有标准化的学生公寓、餐厅、礼堂等设施。

2)学院师资力量充足,有专任教师252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9人;还有来自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和地区的外籍文教专家17人。

3)学院图书馆藏书丰富,期刊齐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本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本院招生实施细则及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为本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省、市及本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协助院领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等;与上级招生部门联系,学习贯彻上级招生部门的文件和精神;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办理各项录取手续;下载、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工作,并备份电子档案;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院招生办公室下设宣传科为本院对外宣传的办公机构。

第四章  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填报志愿方式及时间

考生必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我院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没有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学生无法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我院和专业。

第十四条   网上缴费

考生在2020年5月21日—24日期间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完我院后,再登录我院官网{百度搜索: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即可搜到学院官网(https://www.fareast-edu.net/},根据我院官网提示进行缴纳考试费。

第十五条   网上考试(测试)时间为2020年6月1日—6月3日,具体测试时间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计划1200个(其中含退役军人单招计划1000个)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个,以上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我院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对于达不到我院培养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类别及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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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招生计划根据学生报名人数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第五章 学校测试办法

第十八条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原则上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 2020 年6 月 1 日—6 月 3 日,具体测试时间和办法另行在学院官网通知,测试工作由学院分专业(专业类)组织实施,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综合成绩由我院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其中占比60%,高校考核成绩占比40%,其中高校考核成绩为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之和。 

考生综合成绩=高校考核成绩×4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60%。 

3.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并按有关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我校考核成绩。 

4.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已满,则安排第二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按考生总分排序录取);如果第二志愿已满,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报考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招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6.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7.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8、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综合成绩由我院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之和。文化知识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语文120分、数学60分,英语分值40分,满分220分。专业技能考试按照考生类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和报考专业分别组织,考试方式为面试测试,满分100分。

3.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并按有关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面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

4、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已满,则安排第二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按考生总分排序录取);如果第二志愿已满,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报考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招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6、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7、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布3天。如有疑问可向学院申诉。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8、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院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护理专业、早期教育专业以及艺术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美术}为7780元/年,其他专业7180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998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资助贫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院的正常学习,本院设有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帮助和指导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评定困难补助,争取社会资助等。我院给予建档立卡的同学免除所有学费,同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校成立纪检监察部门(督察组),纪检监察部门(督察组)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申诉邮箱:qfydzsb@126.com,电话:0537-4507998,4507686,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注意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招生电话:0537-4507999  4507946  4507681 4507998     

传真电话:0537-4507976  

邮政编码:273115

  址:www.fareast-edu.net     

E-mail:qfydzsb@126.com

校区地址
曲阜高铁校区(孔子故里)
电话:0537-4507998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曲阜东高铁站西200米孔子大道1号
曲阜石门山校区(孔子故里)
电话:0537-4507999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石门山风景区远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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