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二条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070
第五条 学院地址:曲阜市石门山风景区 邮编:273115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学院成立时间:1998年7月经原山东省教委批准成立曲阜远东工商外语大学;1999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学院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创办山东农业大学远东工商外语学院;2000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
(1)学院现占地623亩,有三个校区(曲阜石门山校区、曲阜高铁校区、邹城校区),在校生10294人,建筑面积11.88万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2804万元;有标准化的学生公寓、餐厅、礼堂等设施。
(2)学院师资力量充足,有专任教师252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9人;还有来自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和地区的外籍文教专家17人。
(3)学院图书馆藏书丰富,期刊齐全。
(4)艺术类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学院下设艺术学院。开设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美术等4个高职艺术类专业。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本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本院招生实施细则及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为本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省、市及本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协助院领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等;与上级招生部门联系,学习贯彻上级招生部门的文件和精神;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办理各项录取手续;下载、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工作,并备份电子档案;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院招生办公室下设宣传科为本院对外宣传的办公机构。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招生专业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动漫设计专业;美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山东新视觉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美术(与青岛珠山书画院校企合作);
环境艺术设计(与泰安万泰装饰公司校企合作)。
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之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美术专业须取得本科高校书法合格证,录取时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
(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院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778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7780元/年;动漫设计专业7780元/年;美术专业7780元/年;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山东新视觉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专业9980元/年;
美术(与青岛珠山书画院校企合作)专业9980元/年;
环境艺术设计(与泰安万泰装饰公司校企合作)专业998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院的正常学习,本院设有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帮助和指导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评定困难补助,争取社会资助等。奖学金:本院设王乃昌奖学金、王元晨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注意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招生电话:
0537-4507999 4507946 4507681 4507998
传真电话:0537-4507976
邮政编码:273115
网 址:www.fareast-edu.net
E-mail:qfyd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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