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学生德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与院团委、武装部合署办公,下设处办公室、教育管理科、公寓管理科、体卫科。主要职能有:
1、按照校党委、行政的要求,具体制定和实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管理及德育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各种途径和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
2、负责制订有关学生管理和学生思想教育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做好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和学生综合测评评定工作。
3、负责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学校关于辅导员(班主任)选拔、培训、分流、和待遇方面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负责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组织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和表彰。
4、组织召开学生管理工作会,探索规律,总结典型、宣传先进,为学校制定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和思想教育章程提供依据。
5、负责学生奖惩工作。做好有关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审、表彰工作;做好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学生处分的立案工作。
6、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学生公寓卫生、秩序、组织纪律等的检查、评比工作,组织各系(部)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和处罚。
7、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工作。制订学生军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负责军警校共建,全面做好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8、负责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立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量、心理辅导、职业倾向测评、心理健康调研和其他有关工作。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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