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休学申请
责任部门:教务处 办公地点:高铁校区4号楼608
责任科室:学籍科 联系电话:0537-3737117
一、办理流程
(1)休学申请人发起休学申请;
(2)申请人所属系部辅导员审核休学相关佐证材料并签字审批;
(3)申请人所属系部主任审核休学相关佐证材料并签字审批;
(4)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对休学材料进行初审;
(5)学生工作处审核休学相关佐证材料并签字审批;
(6)图书馆签字审批;
(7)招生办审核休学相关佐证材料并签字审批;
(8)就业指导中心审核休学相关佐证材料并签字审批;
(9)财务处审批申请人缴费情况;
(10)学籍科审批学生休学相关佐证材料,教务处长进行审批;
(11)分管领导审进行签字审批;
(12)根据审批结果学籍管理员进行学信网操作;
(13)结束事件
二、其他说明
1、申请人须上传休学人的身份证、学生证、休学理由说明等材料;
2、审批结果抄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员;
3、依据签批意见,教务处学籍管理员进行学籍异动操作,并做好纸质版备案。
三、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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