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鲁远校字[2019]36号 通知会议制度
发布: 2021-07-16 10:41:41 作者: 超级管理员 点击: 0


鲁远校字[2019]36号

    

    

 

各单位:

    根据学院发展的实际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及《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会议制度》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附件二: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会议制度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09月24日





 



                                    印28份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完善学院行政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与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召集
       1.院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定于每周一14:00开始进行,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推迟召开。
       2.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其他副院长主持。
       3.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可指定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列席。
       4.院长办公会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和会议记录。
       二、议事范围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和学院领导集体决议中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2.讨论、制定落实学院领导集体关于学院办学方针、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
       3.研究学院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学期工作安排、院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请示或重要报告。
       4.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专业建设规划、科研工作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
       5.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大额资金的使用,研究决定基建项目及大宗设备购置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根据有关规定,拟定学院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建立健全教学、科研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师生员工的奖惩办法。
       7.根据教学、教辅及部门人员岗位聘任的有关规定,决定教学、教辅、科级以上的岗位聘任。
       8.研究制订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励及处分。
       9.讨论处理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0.研究学院工作中须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议题确定
       1.院长办公会议议题由院长确定。
       2.学院党政办公室将议题汇总、整理后,呈报院长审定。其他议题由办公室根据全院工作情况和院长、副院长提出的意见,呈报院长审定。
       3.凡拟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应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包括必要的材料、附件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提出议题的部门在分管院长主持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拿出可供讨论和决策的备选解决方案;准备下发的文件(草案),在上会讨论前,应先经由有关部门审阅会签。
       4.拟提交的议题,-般应连同主要材料一式两份,于会前一周送达党政办公室,统一提交有关领导传阅并安排具体上会时间,会上需分发的材料应注明密级及是否回收字样;特殊情况下须尽快上会的议题,须征得院长同意,并至少提前两天将议题连同主要材料送达党政办公室。
       5.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贯彻上级指示精神但没有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实施意见的,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均不列入院长办公会议议题。
       6.不符合要求的议题或错过确定议题时间的,本次院长办公会议不予讨论研究。
      四、会议纪律
       1.院长办公会议应按拟定议题议事,除突发性重大事件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2.全体与会者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会议期间除紧急公务外,不得另行处理其他事务。
       3.实行候会制度。凡吸收参加专题讨论的人员,应按党政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在讨论相关议题时与会。
       4.会议议决事项,应严格遵守学院保密规定,除按规定履行职能及授权传达外,-律不得外传。
       五、决策执行
       1.各分管院长要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院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
       2.需全院周知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发出通报或通知,晓谕全院师生。
       3.需要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党政办公室以《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办理通知单》形式呈报院长审定后,签发有关单位限期办理并及时催办。
       4.对于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若因情况变化不能按照原决议、决定执行,经分管院长同意后,主办部门应及时报请院长办公会议复议。
       5.会上决定由分管院长负责办理的事项,分管院长应及时向院长办公会议汇报落实情况。
       6.交办事项办理完毕,主办部门应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经进一步核实后汇报院长办公会议。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此不符者,以本制度为准。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4日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中层干部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加强团队建设,提升我院整体执行力,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沟通,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在我院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主持

中层干部会议由院长主持,也可由院长委托的其他院级领导主持。副职一般情况下不能组织全院中层干部参加的会议。

二、会议参会人员

包括院级党政领导及院确定的列编的一级单位正职,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能代表参会。

三、会议的主要议题

1、会议原则上不涉及部门的日常工作,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可在会议进行交流,无问题的单位可不发言。

2、各分管领导可从分工角度,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也可交流通报涉及全院性的其他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主要领导安排重点工作

四、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定于周二上午召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通知。

五、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按时到会,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需经院长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参会人员要全面掌握会议精神,认真做好记录。会议精神要及时传达到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员工(会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并抓好监督落实。

六、会议通知

会议由院办统一下发通知。

七、本制度自下发至日起执行。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4日

 

 

 

 

鲁远校字[2019]36号 通知会议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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