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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教师培养“以老带新”管理办法
发布: 2020-10-21 13:55:03 作者: 超级管理员 点击: 0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教师培养“以老带新”管理办法

 

为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院发展和专业建设的要求,迅速提升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发挥中老骨干教师的“传、帮、 带”作用,促进教师之间互学互助良好风气的形成,顺利实现教师队伍质量的全方位提升,以适应学校人才培养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行“以老带新”制度旨在充分发挥学院老教师的作用,通过“传、帮、 带”等途径,全方位提高我院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由各系部具体负责指导教师帮带新教师活动的实施,主要包括帮带关系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由院教务处、诊改办、科研处成立教师培养考核小组负责教师帮带进程的督查、考核、评估等。

二、指导教师的条件及要求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指导工作。要能严于律己,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要对所培养对象的师德修养提出具体的标准,培养青年教师的奉献精神。

2、具有讲师以上职称、高校职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艺术娴熟。指导老师要不断学习新的教学理论,更新教学观念,并以此培养对象提高理论素养,为他们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指导教师与被培养对象的所教专业应相同或相近,精通本专业业务,了解本专业最新的发展动态。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与实际,制定培养计划,确定培养方向、目标和内容。

    2、通过自身的示范作用,带动培养对象的思想道德素养和专业学术素质的提高。

3、指导培养对象熟悉教材、撰写教案、制定教学计划,通过听课等途径帮助培养对象尽快熟悉并掌握教学方法、教学特点和教学规律,提高教书育人的水平。

4、指导培养对象参与教育教学活动、课题、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在聘期内指导培养对象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成果。

四、培养对象的选定及要求

1、培养对象: (1)30 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尚不具备中级职称的教师; (2)每年新入职的专业教师;(3)根据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认为需要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的教师。

2、培养对象确定后,指导教师和培养对象签订培养协议,明确责任和任务。

3、培养对象在接受指导期内既要完成自身工作任务,又要完成指导教师规定的学习研究任务。

4、培养对象按照高校教师教学规范的要求,熟练掌握备课、讲课、 辅导、答疑等课堂教学环节和实验、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技能和教学方法。

5、培养对象与指导教师充分交流,根据指导教师制定的具体培养计划(分年度)和培养目标,制定本人的具体工作计划。

6、培养对象要学习指导教师的优良学风、教风和教学经验,每学期听指导教师上课不少于18课时,并做好详细的听课记录。

7、培养对象做好教科研工作,在“以老带新”期间应结合教学实践发表1 篇教研教改论文。

8、培养对象一学期内上一堂公开课。

9、培养对象每学期向学院教务处提交一份书面总结报告。

五、“以老带新”制度的考核与管理

1、指导教师聘期二年。指导教师的选拔聘任,由各系部提出指导教师名单,或接受培养的青年教师自选指导教师。经学院审核、调整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填表、审核确定,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2、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应纳入学院师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各系部负责“以老带新”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学院教务处诊改办定期检查指导。

3、指导教师的考核在每年12 月初进行。由学院教师培养考核小组依据学生对青年教师评教、教学活动评比结果、参加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对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4、对培养对象的考核在指导期满后进行。由院教师培养考核小组通过试讲、召开座谈会、评议等方式,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教案质量和科研成绩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5、培养期间指导教师和被指导教师要如实填写培养记录表,每学期学院组织检查。培养期满后考核表交人事处归档。

六、指导教师的待遇

学院根据教学质量检查小组,检查培养任务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15课时/学期计入学期教学工作量,在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选先、进修培训时予以优先。

所使用表格教务处发送给各系部。

附件: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考核表。

                 

 

二〇一九年十二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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